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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收缴2021年宁波市建筑业协会装配式建筑分会会费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-04-25

宁波市建筑业协会文件
市建协(2021)23号
 
关于收缴 2021 年度会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∶
      自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成立以来,围绕建筑业改革发展中心任务,坚持"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"宗旨,努力提高站位、深挖空间、提升服务。2021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协会 2019 年11 月12 日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《会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;
一、缴纳会费标准∶
  1、会长、副会长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10000 元;
  2、常务理事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 5000 元;
  3、理事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 3500 元;
  4、一般会员单位,每年缴纳会费 2500 元。
二、收缴时间
请各会员单位接本通知后,于 5 月31 日前一次性缴清本年度会费。
三、收缴办法
  1、汇款方式∶会员单位将会费汇入市建协帐号,并将汇款情况及时告知协会,便于及时开取发票。

户 名∶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帐号∶ 3901120419000151189

开户银行∶ 浙江宁波工行兴宁支行
  2、发票领取∶

(1)现场领取∶鄞州区中兴路 268 号天伦时代广场10-2室;

(2)邮寄∶如需邮寄,联系市建协秘书处。
四、其他
  
1、部分未缴纳 2020 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须同时缴纳 2020、2021年度会费;

  2、每年度6月以后入会的会员单位,当年度会费减半;
  3、联系人∶ 唐丹妮 孙燕娜
联系电话∶ 0574-87326182

附件∶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分会会费交纳名单


附件下载:

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分会会费缴纳名单
关于收缴2021年宁波市建筑业协会装配式建筑分会会费的通知